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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监理][沈阳市]0821富庚03-测试项目-监理(第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0821富庚03-测试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3000331 工程名称 0821富庚03-测试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210101TP003000331001001 标段名称 0821富庚03-测试项目-监理(第一标段)
建设单位 富庚 填报单位 富庚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19年08月23日 17:01 公示结束时间 2019年08月26日 17:01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富庚01 富庚03 富庚02
项目负责人 佟伟 吴娜 肖琪
职业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113456 123146 777777
投标报价 97.000000万元 98.000000万元 93.000000万元
工程工期 2019年10月01— 2019年12月31 2019年10月01— 2019年12月31 2019年10月01— 2019年12月31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评审得分 98.0 96.0 93.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网上平台:http://119.3.196.140/TPBidder
2.在【工程业务】模块找到【异议投诉】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代理机构 富庚03
吴娜 签于 2019/08/23 17:08:12
吴娜 签于 2019/08/23 17: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