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6-16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资格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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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杭嘉湖测试0616 |
标段(包号) |
210101TP030000542001001 |
招标人 |
招标人111111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240312200 |
招标代理机构 |
杭嘉湖测试1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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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时间 |
2023-06-16 15:00:00 |
资格预审地点 |
*资审接收室 |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
杭嘉湖测试4 杭嘉湖测试3 杭嘉湖测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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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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