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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软件调整说明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厅组织相关部门对软件进行调整,现说明如下:
一、过渡期自《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施行之日至20161231日。
软件操作:招标人发公告时,按新资质标准做为公告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在“2015新标准、老资质延用”中选择;系统只负责按《意见》要求解析满足公告要求的新、老资质及等级;投标人按《意见》要求对应的新、老资质均可以报名,报名有问题的可持相关证明到招标管理部门处理。
二、过渡期内,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其中:
  1.按原标准取得被合并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按照《标准》中合并后的专业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序号
原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修订情况
12
建筑防水工程
与“防腐保温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13
防腐保温工程
与“建筑防水工程”合并为“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0
建筑智能化工程
与“电子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3
电子工程
与“建筑智能化工程”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6
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与“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9
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与“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与“通航设备安装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合并为“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软件操作:招标人发公告时,按新资质标准做为公告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在“2015新标准”中选择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系统负责按《意见》要求解析满足公告要求的新、老资质及等级;投标人按《意见》要求对应的合并前后的新、老资质均可以报名。
2.按原标准取得被并入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企业,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被并入总承包资质的专业承包资质,按新资质标准同等级总承包承揽范围中专业工程部分承接工程。
对于按原标准取得被并入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12个专业承包资质,在相应工程承发包过程中,可按工程性质和规模由具有相应类别和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序号
原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修订情况
9
高耸构筑物工程
并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2
电信工程
并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1
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5
堤防工程
并入“河湖整治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6
水工大坝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7
水工隧洞工程
并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8
火电设备安装工程
并入“承包资质”
51
炉窑工程
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2
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并入“冶金工程施工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3
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并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4
管道工程
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并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软件操作:招标人发公告时,按《意见》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在“2015新标准、老资质延用”中选择相应资质;投标人按《意见》要求对应的新、老资质均可以报名。
3. 过渡期内,在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7个专业工程,在相应专业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不再作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专业工程分包时,应将上述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序号
原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修订情况
2
土石方工程
取消
6
混凝土预制构件
取消
10
电梯安装工程
取消
15
金属门窗工程
取消
16
预应力工程
取消
19
爆破与拆除工程
取消
55
无损检测
取消
59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取消

软件操作: 除爆破与拆除工程外其他在资质项里已去除。
4.按原标准取得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仍可在其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工程。
软件操作:招标人发公告时,按《意见》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在“老资质延用”中选择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投标人按这个老资质可以直接报名;
5.专业承包工程新标准的 等级对应关系

资质类别
(新标准名称)
《新标准》等级
旧标准等级
备注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不分等级
一级
 
二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防水和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防水:二、三,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防水和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一级
 
防腐:一、二、三
一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公路安全设施一级
交通安全设施不分等级
5个分项不分等级
公路安全设施二级
 
公路机电工程一级
通信系统工程、监控系统工程、收费系统工程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不分等级
公路机电工程二级
 

软件操作:招标人发公告时,按新资质标准做为公告要求,结合工程实际,在“2015新标准”中选择;系统只负责按“新、老资质等级对应关系”,解析满足公告要求的新、老资质等级;

 

三、在应用遇到的相关问题,可找相关资质管理部门解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处024-23447621)。
 
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资质要求应增加相应解释以便于评标专家评标。
 
五、如有软件操作问题,请联系电话:40085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