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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投标企业诚信库审核的通知

 

关于调整投标企业诚信库审核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2017年615起,对投标企业诚信库审核做如下调整:
一、取消施工、监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外埠投标人诚信库办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诚信廉政承诺书的原件审核,企业应完整提交上述内容并自行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企业基本信息栏,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服务平台一致的企业,系统将自行通过。
二、对于首次入辽承揽业务的施工、监理企业,办理手续过程中不影响投标报名。待办理完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自行将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并在基本信息栏获取有效期之后,可进行开标刷卡验证。 
三、取消项目经理、总监注册证、身份证原件审核。
四、各市对投标企业的诚信库审核可参照上述规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监管处
2017年6月14日